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高二、高三年级在校生的报名时间为2021 年11 月3 日至5 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1.报名单位通过“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复核学生报考信息、完成考试科目选择,对转入、转出、休学、复学学生的信息进行增添和修改,学生如需更改系统内的姓名和证件号码,需向区招办提供变更申请书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2.报名单位对学生报考信息进行学籍、本人照片与身份证照片的核对,确认无误后上传区招办。
3.区招办审核各报名单位上传的报名信息,如有问题,点击“驳回”按钮,报名单位重新进行复核,无误后,再重新上传区招办。区招办确认无误后,上传市高招办。
4.报名结束后,各区招办将报名情况统计表、考点考场安排表、考点基本情况表、考点主考名单、试卷用量表等材料(以电子版、纸介质形式)于11 月30 日前报送市高招办。
2020 级高二年级学生在思想政治、物理2 门科目中选择1或2 门参加合格性考试。2019 级高三年级学生在思想政治、物理2 门科目中选择未考或未合格科目参加合格性考试。外省市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学生,若已取得转出省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合格”成绩,经市高招办认定后,可不再参加本市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若学生本人申请参加本市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其原成绩不再予以承认。具体认定办法和程序按照《市高招办关于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认定管理办法》(津招办高发〔2019〕9 号)文件执行。
物理科目实验操作、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的合格性考查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全市统一制定的考核目标、考核范围和考核要求组织命题,由各普通高中学校具体实施,于2021 年12月31 日前完成并报送成绩。
报名是合格性考试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服务力度,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学生报名信息的采集、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拟认定为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考生,报名参加2021 年12月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的有关事项,见《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认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