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上,院校现有本科专业52个,含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一流学科A类”学科;1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一流学科B类”学科;3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优势特色学科A类”学科;1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筑学、给水排水工程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筑学等
省级特色专业:建筑学、给水排水工程、土木工程、艺术设计等
师资力量上,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名,其中专任教师840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300余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导师230余名。
院校实力上,截止当前院校占地面积94.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4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藏书13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1600余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6亿元;有教职员工1300余名,其中专任教师830名;拥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就业实力上,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多次被评为“吉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质量稳步提高,近几年毕业生进入全国一线城市的比例与进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等世界和国内500强企业的比例,均达到50%以上。
报考该院校的考生注意事项:
1、专业(类)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参考志愿、无级差”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
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类)志愿;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2、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给予考生分配专业时,若成绩并列相同,则高考实际分数高者优先。
3、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及填报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选测科目等级为2B以上,一门选测科目为历史或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必测科目等级4C以上;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选测科目再相同,报考我校(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和我校其他文科专业顺序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报考我校其他理科专业顺序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及安排专业。
4、录取到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绘画基础,入学后须加试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将转入分数相同或分数相近的专业。
5、我校在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四省(区)招收理工类少数民族预科生,该省少数民族考生有报考资格。预科学习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绩结合考生志愿重新选择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