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志愿。
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本人的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登录志愿填报服务系统进行志愿的模拟填报,熟悉、了解志愿填报系统。
录取规则分数优先:该专业不管考生是在该志愿内把这个专业排为第几专业,纯粹按分数高低进行排队录取。这样,排在前面的考生,有可能是将这个专业选为第二、第三或者更后排位的。录取时,整个志愿内(“院校专业组”)按提档学生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最高分的考生肯定在各个专业窗口都排在第一位,会被他的第一专业录取,然后再录第二高分的考生,依次类推。
录取规则志愿优先:各个专业窗口排队时,将选择该专业为第一专业的考生排在队伍的最前面,当第一专业考生录满还有余额时,再从选择该专业为第二专业的考生中按排位依次录取,依次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