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其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不是学校级别的,是国家级别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申请者具备家庭贫困证明,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决定性因素。
国家励志奖学金对申请者的学习成绩和课外表现也有一定的要求。具备家庭贫困证明的申请者众多,但是名额较少,往往也要综合家庭贫困程度和综测分数进行评定。
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