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天津继续实行两次填报、两次征询的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日9时至6月28日12时,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批次志愿(含校考和统考阶段)、体育类本科批次志愿,以及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含A、B阶段);6月26日9时至6月30日17时,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志愿(含A、B阶段)。两次征询志愿时间为7月22日9时至7月23日17时,考生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征询志愿。
7月29日9时至7月30日17时,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征询志愿。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9日9时至7月31日17时,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校考和统考阶段)、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提前高职批次和高职批次)。
今年天津普通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今年天津高校招生录取共分为五个批次,依次为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按五个录取批次依次进行。投档方式为顺序志愿投档、平行志愿投档。
已被春季高考录取,且符合天津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在春季高考中被高职院校(专业)录取,则只能报考秋季普通高考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如在春季高考中被本科院校(专业)录取,则不能再报考秋季普通高考的各批次志愿。
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考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考的录取资格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