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2025年拟参加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所有考生,包括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参加强基计划、香港高校自主招生、飞行技术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少年班、保送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残障考生单独招生、应急消防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或学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贵州省户籍;
(2)户籍不在我省但符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26号)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回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考试;
(3)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香港、澳门学生;
(4)持有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的台湾省籍学生;
(5)在我省定居,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签发地为贵州省)的外国侨民。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试):
1.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高中类:普通高中的应、往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课程考试中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或者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课程全部达到合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职分类考试。贵州户籍考生在省外高中就读,返回贵州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的,经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定,可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报名依据。
3.中职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或非我省户籍但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高职分类考试。
4.专项类:报名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5.免试考生及中高职贯通培养考生必须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报名方可办理转录手续。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在我省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7.已在或拟在外省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不允许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试报名后至开考前,如发现考生有上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省招生考试院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报名要求
(一)考生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考,除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分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1个语种参加考试)3门科目的全国统一考试,还须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考生报名时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选定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二)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可以选择参加一次或两次英语听力考试。报考2025年1月8日高考英语听力考试的考生须在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进行报名。报考2025年6月8日高考英语听力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除英语外的其他语种只在2025年6月8日安排1次听力部分考试,考生须在普通高考报名时选定外语科目语种。
(三)报考普通高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外,还须按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的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等另行通知)。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成功后,还须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有关招生高校要求,凭我省高考报名号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并缴费(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或相关院校招生信息网)。
考生可在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戏曲类7个科类选择其中1个类别报考,不得跨类别兼报,但同一类别涵盖的方向可以兼报。我省统一组织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舞蹈类、书法类的专业省级统考。戏曲类专业考试实行省际联考,具体要求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考生如参加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并合格后方可报考。
(四)报考外语外贸类等有英语口语考试成绩要求的院校或专业的考生,须报名参加高考英语口语考试。
(五)报考民汉双语预科班、民族班的考生,须报名参加民汉双语预科班、民族班招生民族语言口语测试。
(六)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考试不得兼报。报名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以及2025年1月8日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后参加普通高考。
(七)考生须如实、准确、详细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信息,务必核准本人最新户籍信息,确保与当前公安户籍信息一致。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如因考生填写报名信息错误或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信息有误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日00:00至11月10日24:00。
五、报名办法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籍学历等材料;往届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等材料;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社会青年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初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明等;残疾考生准备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等材料;中职生应准备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二)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考生本人申请,经就读高中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也可在就读高中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四)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依据户籍在我省报考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依据学籍在我省报考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考生,在学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往届考生,可以在高中阶段学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六)香港及澳门学生、台湾省籍学生、外国侨民到就读中学或居住地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香港、澳门考生报名时须提供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并实际连续就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台湾省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并实际连续就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外国侨民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我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并实际连续就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七)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在学校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户口簿、毕业证、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八)我省户籍退役军人以及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参加高职分类考试,须持本人户口簿、毕业证、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或工作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六、报名流程
(一)身份信息采集。报考人员到报名点按规定采集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个人近照信息。
(二)实名身份认证。报考人员登录“贵州招考”手机APP进行实名身份认证并设置密码。
(三)报名信息填报。通过实名身份认证的报考人员可使用电脑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https://gkks.eaagz.org.cn)”或使用手机登录“贵州招考”APP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务必准确选择对应的报名类型和考试类型,填报无误后缴纳相关费用。缴费成功后,不再受理取消报名、变更考试类型。
(四)报名参加高职分类考试的考生:“高中类”考生报名类型选择“高中类”,考试类型选择“高职分类考试(高中生)”;“中职类”考生报名类型选择“中职类”,“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转录考生考试类型选择“五年一贯制”,“3+3”中高职贯通培养及中高职协同发展培养的转录考生考试类型选择“高职三三分段”,其他人员考试类型选择“高职分类考试(中职生)”(具有“五年一贯制”、“3+3”中高职贯通培养及中高职协同发展培养转录资格的报考人员,若选择考试类型为“高职分类考试(中职生)”,视为放弃高职转录资格)。
七、报名费用
报名时应缴纳相关费用,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2〕149号)、《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考英语、少数民族语言口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954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收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2〕484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3〕802号)执行。普通高考全国统考及选择性考试32.5元/科,6科/生,共195元/生。高职分类考试“高中类”考生32.5元/科,1科/生,共32.5元/生;“中职类”考生32.5元/科,3科/生,共97.5元/生。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费30元/生(线下缴费)。普通高考英语、少数民族语言口试费40元/生(其中少数民族语言口试费为线下缴费)。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报名考试费100元/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报名考试费200元/生。除标注“线下缴费”的考试项目外均须在本次报名时完成线上缴费。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经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后,一律不予退费,请考生慎重报考。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涉及教育、公安、民政、卫健等多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把关、周到服务。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本地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成立报名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各地要设立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精心准备、充分保障。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所辖县级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一是要按需配齐工作人员,重视并加强信息技术队伍建设,认真组织所辖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的培训,严格执行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规定。二是要按需配齐设备(含备用)和耗材,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组织技术力量对本辖区高考报名点(学校、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计算机设备、网络环境进行测试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设备要及时升级或重新配置。三是要认真做好模拟演练,要在正式开展报名工作前,认真组织各报名点严格按照网上报名的各项要求进行全流程演练,查缺补漏、优化完善。
(三)明确要求、严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管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报名资格审查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各地要加大对各类考生学籍审查力度,要对所有报考考生学籍号真实性进行审查。防止非应届毕业的高中段在校生和普通高校在校生变换身份报考。要加大对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中等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的学籍、学历审查力度,严防不符合条件学生报名。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对非我省户籍考生,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各类考生报名资格、享受政策照顾资格审查工作,对提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做好材料存查和公示工作,妥善保管各类报名材料,保存期至少一年。
(四)科学规范、信息安全。各报名点必须按规定用身份证识别仪采集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要对所有考生按照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现场摄像,并核对考生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确保考生相片规范、清晰和准确。要指导考生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及联系电话,确保考生报考科类准确、省招生考试院发送的成绩及录取等信息能够准确送达。报名信息(含电子相片)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经考生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表,一份由考生本人保存,一份由报名点汇总后交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明确专人保管备查。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在进行信息交互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落实管理责任,确保考生信息安全。
(五)以生为本,优化服务。各地要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报名对象、时间、办法及所需材料等考生须知的内容,做到应知尽知,确保考生按时按要求参加报名。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考生、随迁子女考生及“六类人员”考生等特殊群体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为他们提供申请合理便利、准确填报考试类别和科目的指导和帮助,努力提升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