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烈士子女。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上面这些考生,有两种加分办法,一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二是直接在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直接加10分投档。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1、考生本人参加高考的证明(有就读学校的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无就读学校的社会考生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居民户口本(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3、身份证(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5、农村居民户口状况证明(村委会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证明(乡级卫生计生办出具)。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7、属父母离婚、丧偶的,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⑴属离婚的,需要提供父母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考生父母双方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⑵属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者的死亡证明及现存一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8、考生本人填写的《独生子女审定表》。需提供一式四份(高考报名点、乡级卫生计生办、县区卫生计生局,市卫生计生委各一份)。
9、考生本人近期四张小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要求蓝底,成像区上部空1/10,头部占 7/10,肩部占 1/5,确保清晰、规范。
注:不同省份以上的相关政策可能会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