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3+1+2模式:“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3+1+2”的模式意味着,摆在学生面前有12种科目组合形式,学生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学生除了依据自身爱好、特长选择选考科目外,还要兼顾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在招生过程中,不少高校的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做出了设定,如果考生没有选考某专业规定必考的科目,则不能报考该专业。
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15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
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考生必须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门,每门科目满分100分,以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
再选科目: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任选两门,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这些科目的成绩将通过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等级转换分的计算:等级转换分是根据统一规则,将每个选考科目的考生群体原始分转换为等级,再将等级转换为等级分数。具体操作包括:
首先,将每个选考科目的考生群体原始分从最高分到最低分顺序排列,按照考生群体原始分的统计分布所确定人数比例,将该选考科目考生群体划分为5个等级(A、B、C、D、E)。
然后,根据等比例转换规则,将等级转换为等级分数。等级分数的满分值为100分,起点分值为30分。从A至E每个等级按照一分一档的分数间隔对各个等级进行赋分,各个等级的等级赋分区间从15到11分不等。
最后,根据每个考生的原始分数及其所在等级的等级赋分区间,运用等比例转换规则,将其原始分换算成等级分数。
这种赋分规则旨在促进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